伦纳梵蒂

哪的黄土不埋人啊

1945






惯例说一句,都是假的,勿上升!







余家祖上,本是镇上有名的书儒世家,镇上凡认得几个字的人基本都是余家学堂教导出来的。

凡入书院上讲台,必是一身竹布长衫干干净净,脚下千层底布鞋纤尘不染,以示礼教斯文,师道尊严,但只要进了家门,头一件事便要换上粗布短襟、麻头草鞋,除了瘦干干脸上那副一年四季架起的近视眼镜,便再寻不见一点掌院先生的威仪,整个人全然与山间乡农无异—-这是余家几代教书先生的习惯。


但余家在天树坡的人望,却不能用这外表衡量――余氏一门家风纯厚耕读传承一代代君子正人,屋无余财两袖清风唯凭青灯古卷传道授业、后院瓜菜自耕自足。学读书认字还在其次,余家看重的,是忠孝仁义礼智廉耻,明理在主,读书在次,如此道德文章代代熏陶,一代代余家先生在天树坡,也便成了活着的文曲星,莫讲一般人,便是郑家府上太爷见了,也向来要礼让三分。  

但到了张超这一辈,却有了些不一样—-他少年时同养父一块在学堂讲学,给那些毛头小子授课,被大伙戏称少先生,而胸中文墨胆识却一样让大家尊敬和服气。但在年满十八岁的那天黑晚却关了自己屋门,半夜爬墙摸黑儿离开了天树坡,从此以后再没人打听得到他消息,这个人如同蒸发一般从镇上消失。


直到第二年冬天,有人从远的很的沅陵县城带回消息,说看见了少先生,说他拉了伙人,还跟军队的人打上了交道,看起来已没一点文化人的斯文样子了。于是“余家出了个武夫子”的说法在整个天树坡传的人尽皆知,余老先生也一度因为此气的不思茶饭,黑天了还在院里大骂逆子,硬木拐棍敲地杵的震耳响。


没想到这端午节,李向哲在这生死关口又看见了这位爷。而为什么要说又呢,自然是这二位以前就打过照面的










李向哲第一次和张超碰见,是在几年前知道贾凡名字以后没多久。他这个人有点认死理儿,还真是打定了主意踩清楚地方,要在这溪水边同贾家做个稳邻居。而且又得了阿爹那句话,晓得阿爹不会管这门亲,他一颗心总算放脱到了肚子里,一清早天不曾亮透便同自己阿爹打声招呼讲要下山去,阿爹也晓得他去做么子,眉花眼笑直讲快去快去,哪怕三年六个月,领不来那妹伢莫给老子回山。


他拍了胸脯讲阿爹你放一万个心,空起手回来我不算你养的,讲完就一股子劲下了岭。一股子劲到了禾叶岭外,远远缩在坡上盘算如何去找贾凡。巧得很,不等他想出个妥帖办法,远远却看到了那人出寨的身影。他便隔起老远一路跟起,直跟到十里坡边的崖峰岭上,才寻得机会可以走的近些。结果没等他跟过去,这是扭过脑壳一看,才发现竟是有人已经早他一步拎了人打的山鸡野兔子同那坤泽有说有笑的聊着天往回走了。


李向哲那时候刚刚分化成年,脾气不像现在这样稳,记下那后生样子以后回去一问才晓得是余家养子,镇上教书的少先生,于是便遣了人一面去贾家提亲,一面自己亲自去余家,蹲了十几天,终于在那后生打了野物回镇上的路上,与人正面交上了手。 


两个乾元见面都压不住火,最后打红了眼,一招劈砍李向哲刀脱了手没收住,断了人一条腿的腿筋,导致余家后生滚下乱石坡,磕到了椎骨,差点救不回来。


自然的,两家人在这件事以后找了郑家太爷摆了茶调和,虽然事情是花钱赔礼算抹过了,双方家长都默契的不再提起,但两个后生之间可谓是正经八百地结了梁子,就这么的,两人从那次两家摆茶谈判结束开始,要么避而不见,要么一见面说话言语总要带着火药的硝石味儿。


这种氛围直到后来李向哲按自己父亲安排娶了陈家坤泽过门,余家少爷也离开了天树坡,才算落的平缓了些。


但没想到,这两个人今天居然又见面了,还是以这种似曾相识的方式。








张超离开天树坡,其实并不全是因为与李向哲的那回交手。


他从小就在一个奉儒传统的家庭长大,从记事开始就知道自己家一辈辈儿人都是教书的先生,恪守着清寡饱学,严格待己的训诫活着,绝不能越过一步。而这句话也是养父余笛从他开蒙开始就耳提面命的。


他知道,他不离开天树坡,那以后也会是养父那样的日子,两袖清风,一身布衣,教书育人几年,再跟家里安排的坤泽把堂一拜,要个崽子,平平淡淡的活到死。但,这样的日子不是挺好的吗,是,这种日子是挺好,但只是对于余家的其他人而言,对张超,却开心不起来。他看烦了这种日子,也讨厌这种日子,讨厌这种为了一张脸面活着的日子,他不服,不服这种为了别人而约束自己的生活。他想挣脱,想逃离这个充满了传统的,只会说他是余家小先生的地方,而遇见贾凡的时候,他一开始只是想找一个搭伴儿一块逃跑的人罢了,但后来当他真的对人家有什么想法的时候,李向哲横插一杠,做了那根他逃离山坳坳的导火索,把他心里最后一点对家族与故土的不舍燃了个干净。


但他毕竟是个细伢子,扒着别人下江的船顺江到了沅陵县城,靠着自己会写字有文化找了份给地方兵所抄写的工作,混了个闲散文职,时间久了,在一群大老粗的军营里也混的不错。后来部队改旗换将,他又因为站队正确,当上了小官儿,经常跟那些兵蛋子在街上吃拿卡要,日子过得也挺滋润。颇有一股他乡是故乡的味道。


但这种日子没过多久,上头发了一份剿匪通告,因着籍贯的原因,这个任务便派给了他,还因为这个任务给他调了职务,指给他一整个先锋排,张先生直接摇身一变成了张排长,让他回到天树坡,清剿干净那边方圆百里的所有地方势力和水贼马匪。


于是,张超回来了,回到了这个他并不想再踏足的地方,并且一回来就把目标定了下来,不就是剿匪吗,那正好,就拿端午节上碰上的李向哲放血好了,反正,两个人也早就有所积怨,而且真的做掉了他,勋章,面子,贾凡,就都是他的了,这么算都是合适的买卖。


于是他埋伏了李向哲,枪口也瞄上了那人的后脑勺。


“你很幸运,送你走的是个熟人,是个长官!留下遗言吧,给你留句话的时间,我会帮你记住的。”


“......我怕你打不准,细伢子!”


“找死!”  “砰!砰!..”




枪声就在这时骤然响起,李向哲咬紧了牙等着后脑壳上的那一下,但却猛地听见了两声枪响。不仅他,张超也吓了一跳――有人先他开了枪,连着两枪,而且都就打在他脚尖前一点点的桥板上。


一片紧张的静默中,有脚步声踏过溪水,越来越近,然后他们俩都看到一个身影,跑到了桥前面。灵巧得仿佛一只山兽,三下两下爬上树梢,骑着树杈晃悠着一把驳壳枪。  ――“贾凡的枪也不准吗,啧,太不好玩。”




“....方书剑,你给我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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